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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面對商標惡意搶注者的惡意投訴,祛斑祛痘知名品牌【翌芙萊】的創始企業—深圳市翌芙萊化妝品有限公司積極開展訴訟維權, 許*珍因惡意投訴構成不正當競爭,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駁回原告許*珍的全部訴訟需求。
“翌芙萊”圖案是深圳市翌芙萊化妝品有限公司自2008年便已經注冊在案并使用的標識。然而,許*珍在2013年8月將上述標識部分類別搶注為商標,并對“翌芙萊”產品發動大規模、持續性投訴。據各大網絡媒體平臺及品牌旗下經銷商反饋的數據顯示,許*珍針對涉案翌芙萊品牌經銷商敲詐勒索100多次、發布惡意詆毀信息100多條、涉及50多個網絡媒體宣傳平臺。
案件經過廈門中院審理后認定,原告許*珍,其取得的第7781884號“翌芙萊”商標,屬于商標法規定的惡意搶注行為,且在商標注冊后,也未誠信、規范的使用自己的注冊商標,反而以商標專用權指控深圳市翌芙萊化妝品有限公司在先使用的標識侵權,屬于惡意取得、行使商標權,擾亂了市場正當競爭秩序,構成權利濫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十五條、第三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規定,故判決駁回原告許*珍全部訴訟請求。
經過案件的進一步發展 ,深圳市翌芙萊化妝品有限公司對許*珍取得的第12836791號“翌芙萊”商標提出了無效宣告申請,都得到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部商標評審委員會和法院的支持。
以上為第12836791號“翌芙萊”商標的無效宣告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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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像許*珍這樣搶注商標進行惡意投訴,行業內十分形象地稱之為“知產流氓”。
在此,深圳翌芙萊集團總部提醒廣大客戶:明辨是非,分清真偽,以防上當受騙。